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
2011-12-09 10: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岗、实验教师岗的面试形式为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中烹饪类专业教师岗位、烹饪类实验教师(即岗位编码:pz01、pz02、pz12)需加试技能测试。
试讲的范围在公告附件1-2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试讲题目于12月30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是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专业答辩其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题目在试讲结束后现场抽签确定。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六个方面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烹饪类专任教师、烹饪实验教师需加试技能测试,测试题目现场抽取,主要考查其实际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
(2)专职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员岗位、现代教育技术辅助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综合性面试。
结构化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题目在现场抽签确定,通过考生的现场答辩和主题讨论,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方法。
(1)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面试成绩=专业答辩×30%+试讲成绩×70%。
其中,烹饪类专任教师/烹饪类实验教师面试成绩=专业答辩×30%+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成绩×20%。
(2)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员、现代教育技术辅助人员
面试成绩=结构化综合性面试成绩×100%。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