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2011-12-09 10: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考生须持《笔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于《笔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参考资料参见公告附件1-2。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12月22日15:00前将本人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送交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联系电话:028-84825016),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2月26日在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28—84825016),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实验教师岗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等方式,其中烹饪类专业教师岗位、烹饪类实验教师(即岗位编码:pz01、pz02、pz12)需加试技能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员岗位、现代教育技术辅助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综合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