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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825016(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028-84825015(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附件: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1-2:《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复习参考教材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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