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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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解析(4)

2013-09-18 09:56:34 政法干警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zfgj/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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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判断题

  31.√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两者的始期与终期完全一致。

  32.×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两种形式:一类是明示形式,一类是默示形式。

  明示形式: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明示形式包含下面几种:

  (1)口头形式:这种形式简便明了,但发生争议时往往不易证明。对于价额不大和即时清结的法律行为,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口头形式,其行为就无效。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经过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用口头形式。

  (3)公证形式: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能使行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证明。

  (4)登记形式:即通过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形式确认行为人的意思。默示形式:行为人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认为可以从他的行为中推断出他的意志和愿望,这种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

  (1)推定行为:行为人以一定的行为作为他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行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推定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

  (2)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时才可以被认定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

  33.×

  关于债权转让,《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实际上是把债权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因债务尚未履行,债权人只要向债务人通知即可,如果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34.√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35.√

  人身权的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2)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其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3)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4)人身权是绝对权。人身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因此,

  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碍人身权的义务。(5)人身权是支配权。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因此人身权的实现无须请求他人的协助。

  36.×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7.×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上述规定,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但不可以是法定

  继承人。

  38.×

  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清偿排除不当得利的成立。清偿期到来之前,债务人并无清偿义务,此时债务人的清偿应是非债清偿,但债权人的受领并非无合法原因,此时的清偿也发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故不发生不当得利。

  39.×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不是以惩罚为主要目的。

  40.√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当事人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1)约定性。违约民事责任多数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少数基于法律的规定。(2)明确性。合同当事人事先可以预知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3)补偿性和惩罚性。多数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性质,少数仅具有单重性质。(4)物质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物质方式承担,一般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及类似方式是不适用的。 

(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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