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公务员考试 > 备考方法 > 行测 > 2016年四川农信社考试:关于劳动法的几个常识

2016年四川农信社考试:关于劳动法的几个常识

2016-06-06 09:36:2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2016年四川农信社考试:关于劳动法的几个常识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整理分享,更多关于四川公务员招聘公告,四川省考岗位表,四川公务员报考相关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四川农信社考试:关于劳动法的几个常识

  2016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考试即将来临,多一分准备就是为你上岸多加一些筹码。四川华图将陆续为您提供一系列考试知识点,提高大家的复习效率,为您插上梦想的翅膀。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华图官方微信(微信账号:schuatu)。

  (一)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休息休假

  (1)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工资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国家实行zui低工资保障制度。zui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zui低工资标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相关阅读——

  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笔试课程

  2016年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用书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考试历年汇总

  2016年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简章汇总(全国)

  2009-2015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招聘简章公告汇总

>>>四川公务员最新推荐<<<
公告预约hot 历年公告 职位查询 专业查询
笔试备考 历年真题 笔试模考new 课程咨询
图书教材 历年试卷jian2 笔试网课 全程网课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添加客服随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