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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3)

2014-06-26 17:33:5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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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面试程序

  第十六条 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面试的实施方案是面试的工作计划书,包括面试的要求、方式及具体程序等,具体内容包含面试目的、面试方法、面试时限、面试命题、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组成、面试考场设置、面试评分方法等方面。

  (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1、根据面试要求和测评对象,确定题目类型;

  2、科学、合理地取材;

  3、命题小组讨论;

  4、形成试题,包括题干、出题思路、参考答案、评分要点;

  5、组合题目。

  (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依照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管理权限,由省、市州录用主管机关指定或聘请具有考官资格的有关人员组成,同时需配备监督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

  (四)培训面试考官

  面试前考官需参加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面试培训,培训中需讲明面试的要求、程序、方法、纪律等,统一认识,明确面试步骤,掌握评分标准。

  (五)面试人员的确定与递补

  1、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予公布。

  2、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办理面试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参加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报经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当日应试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考场的应视为缺考,不再依次递补。

  (六)实施面试

  1、面试前应试人员集中,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在候考室休息。引导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2、考务工作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和考试的各种注意事项;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同一职位应由同一组考官当天面试完毕,如同一职位应试人员较多,需一天以上时间进行面试的,应先抽取面试日,于当天入场后再抽取面试顺序。

  3、应试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从候考室进入主考室(引领员不得进入主考室);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宣读指导语;应试人员抽取面试试题并根据考官指令启封。

  4、应试人员根据题目进行答题。

  5、提问、追问等应由主考官实施。

  6、考官评分,并将署名的评分表交给监督员。

  7、监督员将评分表交给计分员汇总、复核。

  8、监督员将核对后的《面试成绩汇总表》交主考官签名后,由主考官宣布应试人员面试成绩。

  9、应试人员退场,下一名应试人员入场。

  (七)公布面试成绩排序结果。

  1、监督员核对《应试人员面试成绩排序表》,签名后交主考官。

  2、面试结果在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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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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