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10:37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网
四川政法干警考试:两只“手”解一道题
华图教育 贾文彤
四川政法干警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有一道关于经济利润的题目,这道题目理解起来并不难,但是十分繁琐,条件比较多。所以我们有必要试一试不同的解题方法,看看不同的方法计算量是否一样,有助于我们以后选用做题方法。这道题目如下:
【题】某种汉堡包每个成本4.5元,售价10.5元,当天卖不完的汉堡包即不再出售。在过去十天里,餐厅每天都会准备200个汉堡包,其中有六天正好卖完,四天各剩余25个,问这十天该餐厅卖汉堡包共赚了多少元?
A..10850 B.10950
C.11050 D.11350
这道题是一道简单的经济利润问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只有:利润=售价-成本。这道题的难点是过程复杂,计算量大——它涉及到两个阶段的经济问题,前六天和后四天。这道题要求的是总共的利润是多少(即赚了多少钱),我们可以有两种解题思路:第一我们求出总的成本售价后相减后得到总利润,总的成本售价由每个阶段的成本售价相加而成。第二我们直接求每个阶段的利润,相加后就是总利润。在此我分别把这两种情况展示一下。
方法一
总利润=总售价-总成本
我们要求总售价和总成本,不能直接求得,需要把总售价和总成本化为每个阶段的成本售价。其中总售价等于每个汉堡的售价乘以所买的汉堡的个数,即:
总售价=单价*数量=10.5*(200*6+175*4)=19950
成本就是做所有汉堡的成本,等于每个汉堡的成本乘以所生产的汉堡数目,注意生产的汉堡数目和卖出汉堡数目不一样:
总成本=单个成本*数量=4.5*200*10=9000
最后我们用总成售价减去总成本就是总利润:
总利润=总售价-总成本=19950-9000=10950
方法二
总利润 = 第一阶段利润 + 第二阶段利润
第一阶段也就是前六天和第二阶段后四天卖出的汉堡数目是不一样的,我们试着分别计算一下这两个阶段的利润。卖出一个汉堡的利润是(10.5-4.5)=6元,卖不出去一个汉堡就亏4.5元,也就是利润是-4.5元。
第一阶段利润= 每个汉堡利润* 汉堡个数 =6*200*6=7200
对于第二阶段的利润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卖出的利润,第二部分是没卖出的负利润,
第二阶段利润= 卖出利润 + 没有卖出的负利润 =6*175*4-4.5*25*4=3750
这样我们把两个阶段的利润相加就可以求得总利润:
总利润=7200+3750=10950
两种方法比较
对于这道题来说,两种方法在计算量上相同,都是把总利润分成两个要素,每个要素下面再细分两个分要素。第一个方法在思维逻辑上比较清晰,第二方法因为引入负利润的概念,容易混淆。但是第一个方法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分清汉堡的生产数目与销售数目,这种细节性东西很容易在紧张考试中出错,相对而言第二种方法在计算过程中不容易出错。
如果大家对利润概念掌握比较清晰,建议大家在考试中使用第二种方法,这种方法在计算中不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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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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