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阿坝州考录100名特警公告(5)
2011-09-23 16:4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 资格复审
经州委政法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对考生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加分汇总排序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专业测试和加分的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于2011年12月12日前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需具备的证书或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州委政法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同意后,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24日至2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六、体检、考察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中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察由阿坝州委政法委、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公安局组织实施。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州委政法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文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