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公务员考试 > 备考方法 > 申论 > 201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福利院岂能“拴养”

201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福利院岂能“拴养”残障儿童

2012-09-27 09:49: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福利院岂能“拴养”残障儿童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整理分享,更多关于四川公务员招聘公告,四川省考岗位表,四川公务员报考相关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确定为11月4日,网络报名已于9月26日24:00结束,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9月28日24:00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费。备考已经拉开序幕,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sichuan.htexam.com)为广大考生收集并整理2012年公考界及媒体关注的热点事件,些许这些事件将是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的素材。

    四川公务员笔试培训课程  网络课程 考试用书 下载 笔试备考


  儿童在福利院生活,护工在福利院护理孩子,连市民、记者都发现的“拴养”,院领导看不见?

  据报道,有记者据志愿者反映去浙江苍南县社会福利院调查,发现有两名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着。护工解释,这两个孩子很不听话,常把衣服弄脏,只好将他们拴起来。苍南县社会福利院相关负责人称自己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7月1日新华网)

  人,怎能如同动物一样被铁链拴养?仅仅是因为智障男孩不听话?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福利院中,令人难以想象。

  智障儿童虽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时也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意识和管理自己的行为,但是他们依然和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不是动物。仅仅为了工作方便就将他们拴起来的行为不能以任何理由免责。其行为严重危害残障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

  对于残障儿童保护,我国是zui早一批签署并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公约中关于残障儿童的保护方面,第*条内容就是:缔约国确认身心有残疾的儿童应能在确保其尊严、促进其自立,有利于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下享有充实而适当的生活。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不能虐待儿童。

  福利院负责接收和养活残障儿童,在建设和配备上都有相关的技术指标。而福利院的建设,也应该以合理照顾到残障儿童为考量。

  但从苍南县社会福利院的工作模式来看,因为投入过少,更因为相关部门当“甩手掌柜”,只是按人头固定费用的标准将照顾残障儿童的工作承包给了个人。而且承包人不懂残障儿童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仅仅聘请了一些农村妇女参与照顾。因此出现孩子被“拴养”的现象。

  在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称“我们以前没有发现”更是推卸责任,儿童在福利院生活,护工在福利院护理孩子,连市民、记者都发现的“拴养”,院领导看不见?福利院对此事件应负有主要责任,不能轻飘飘以“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来一笔带过。

  如今,苍南县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增加投入。的确,福利院是公共事业单位,保障每一个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是该好好解决了。


  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
申论写作必备要素:问题、原因、对策。

      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下载
>>>四川公务员最新推荐<<<
公告预约hot 历年公告 职位查询 专业查询
笔试备考 历年真题 笔试模考new 课程咨询
图书教材 历年试卷jian2 笔试网课 全程网课
(编辑:Paelin)
有报考疑惑?添加客服随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