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夹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2-06-05 17:4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12年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199274404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西部瓷都网(http://www.xbcd.net/)和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http://ls.scpta.gov.cn/)。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12年7月6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1、报考公共类事业单位[指除教育类、卫生类(除县健康教育所)以外的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1科。
2、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科。
3、报考卫生类(县健康教育所除外)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2科。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7月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占4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加分)×60% +面试成绩×40%;
教育类----(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加分)×60% +面试成绩×40%;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70%+医学基础知识×30%+加分)×60% +面试成绩×40%。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省、市(州)、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7月3日——6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建设中路87号,县政府四楼),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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