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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2012年上半年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QQ交流群:127987198

    2012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综合、教育、医学知识)网络课程

    2012四川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

    2012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用书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0日至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2年4月20日至28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4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38197202;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湖广场二期一幢四楼(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6日至6月1日24:00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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