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静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
2012-03-14 09:1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导读】2012年天津静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职位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职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
6、非津生源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需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需天津市生源);
7、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