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教辅人员公(7)
2011-12-30 09:2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于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的七日内在学校指定的具有二级乙等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随考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替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保留拟聘资格,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因被公示人被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鲜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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