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2011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公告(2)
2011-10-10 15:53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10月19日18时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8192892)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0月29日9时---11月4日18时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2007年以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2011年10月17日)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时,每工作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注:不是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1年11月4日17时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加分依据原件等)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已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县人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县人才网或泸州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具体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的内容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不指定专门用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教育专业知识》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等(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11月18日前通过泸县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1年11月18日—11月2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11月25日公布。
5.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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