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成都市招考619名公务员的公告(6)
2011-09-16 17: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六、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报考我市各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录用后须在基层司法所最低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否则不能辞职,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调离。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本次考录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并邀请市纪委工作人员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在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处也将对此次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各招录机关也将建立相应的考录监督小组,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录监督电话:028-86265488 87706182
政策咨询电话:028-8770633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cdrsj.gov.cn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cdpta.gov.cn
附件:2011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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