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成都市招考619名公务员的公告(5)
2011-09-16 17:2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24日—2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国际交流、成都市对外友好协会国际交流1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英语专业面试。专业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同组织。专业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折合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不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面试折合成绩=公共面试成绩×30%
进行专业面试的职位,面试折合总成绩=公共面试成绩×20% + 专业面试成绩×10%
(四)体能测评
报考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共同组织,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适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文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