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广安市公务员报名注意事项
2012-03-22 19:1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1.广安市公务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注意事项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2.什么是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累计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广安市公务员报考年龄问题
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广安市公务员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站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至3月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5.广安市公务员报考一人一职问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6.广安市公务员报名缴费确认注意事项
2012年3月22日至3月28日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7.广安市公务员报考减免手续费用注意事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号,原广安市人事局办公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8.广安市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地址
2012年4月16日至4月20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9.广安市公务员笔试加分政策注意事项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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