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四川绵阳公务员报名注意事项
2012-03-22 20:4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1.2012高校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2.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注意事项
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注意问题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注意事项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3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注意事项
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所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3月22日-199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6.资格初审负责部门
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乡(镇)机关、司法助理员、森林公安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森林公安、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7.一人一职问题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办理减免考务费注意事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3月22日至28日之间的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9.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打印网站问题
2012年4月16日至2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10.笔试参考注意事项
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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