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
2011-02-17 09:3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广安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
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以及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各类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一)广安市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精神,面试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广安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含乡镇机关、区市县机关、乡镇司法助理员及林业森林公安警察职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我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的合格分数线为考试总成绩53.50分。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广安市2010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面试后,根据录(聘)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人员名单见附件3、附件4)。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机关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报名
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市中级法院旁) 报名、交体检费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体检时间
2月26日进行体检,时间一天。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月26日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通知书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2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另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附件:
1. 广安市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 广安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含乡镇机关、区市县机关、乡镇司法助理员及林业森林公安警察职位)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