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2012-03-10 10:3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1年下半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2011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共出现录用缺额24名。按照《公告》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2年3月10日上午。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部(地址:成都市繁雄大道西段万象北路18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学术厅集中,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并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按照规定,招录公务员实行封闭式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
(四)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医院和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