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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笔试和面试与加分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足的,由县委组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少数民族除外)。

5、坚持分汉族和少数民族两条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40%)。

6、坚持同岗位所有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的原则。

二、考试聘用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三支一扶”、“特设岗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社区大学生”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5、报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或符合国家执业考试资格要求(卫医发[2006]125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考试聘用名额、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201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现场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主管(业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试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至28日24时止,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简章》等,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15-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3、资格初审。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0年4月24日至4月30日24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0年5月7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所缴费用,2010年5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5月18日至5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折合计分,最后结果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千分位。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二)政策性加分: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亨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村(社)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团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计计算;按上述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0年 5 月22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2010年6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公布,同时在马边县“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0年6月12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0年6月17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复审

1、时间:7 月 21 日至23 日。

2、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25室,电话0833-4514844)。

3、审查材料:

(1)参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2)具有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必于2010年7月23日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团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原件送交至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领取并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5、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0年7 月24 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于2010年7 月27日下午5:00-5:3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前培训,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1、面试时间:2010年 7 月 28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名额: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按比例进入面试时的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1)总成绩于2010年 7 月29 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2)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2010年7 月 31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10年 8月 4 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

1、由纪委(监察)、人事部门和招聘主管(业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对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2、公布政审合格人员名单:2010年 8 月 18 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布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

九、公示拟聘人员

公布拟聘的人员名单:2010年8 月23 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bian.gov.cn)政务公开栏公示和在“三九”广场公告栏内张贴。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或电话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或提供的证件出现虚假情况(伪造、变造、假证明、假证书等),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额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业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在基层工作的,二年内不得申请县内调动、六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到县外。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本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33-4511159(马边彝族自治自治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33-451484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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