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3名工作人员简章(4)
2012-05-14 16:5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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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核
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指标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教育系统、乡镇卫生院、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学科(专业)类别公布具体岗位后,按所报考岗位和学科(专业)类别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具体招聘单位,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择单位时若遇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分别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文件精神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照报考岗位条件应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否则不予以聘用。报考教育系统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中心非师范类考生,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