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1055名的公告(3)
2012-05-14 14:0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切实贯彻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3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公示(7月6日至7月12日)。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五)招募上岗
1.确定招募人员(7月20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招募人员,并统一发放招募录取通知。
2.培训上岗(8月22日至8月26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签订协议(8月31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4.正式上岗(9月1日)。
三、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助15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养老社会保险由各地按照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省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8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进入企业工作的,其服务期视为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卫生系统指初晋中),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省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