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选拔初任法官及法院招录公告(5)
2012-05-07 10:4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录用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单位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4份,并写出录用报告。省法院机关的录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市(州)县(市、区)法院机关的选拔人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上报并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统一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批准录用的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和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选拔招录的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和工作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公开选拔录用者须在选拔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交流。
本公告由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12388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1)12380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32122
政策咨询:0931-4815000转贵宾楼113房
附:
1、《甘肃省2012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职位表》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打开链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