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乐山市市中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请于报名当日一并提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卫生系统(区疾控中心会计岗位除外)和教育系统的考生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20%。
报考部门、乡镇及区疾控中心会计岗位的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
报考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报考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