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遴选20名公务员公告(4)
2012-03-29 08:55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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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自由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比例。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2、体检。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管理与待遇
1、拟遴选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遴选人员身份为成都高新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可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成都高新区纪工委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028-85339122。
监督举报电话:028-851737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