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4月公开招聘16名博士研究生公告(3)
2012-03-16 22:3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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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专家成立专业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根据专家面试组的综合评分确定。
考试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其中,成果分值X成绩低于20分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2年5月24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上及院内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查询。
面试通知书于5月28日—5月30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于6月21日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和院内公告。
七、体检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由人事处、监察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上院网查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或未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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