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2012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7名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告(5)
2012-02-22 08:4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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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
市教体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市教体局、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经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在绵阳教育体育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体局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协商确定。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资、上编制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