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春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5)
2012-02-06 09:33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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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且两年之内不允许参加我县的有关招聘考试。
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处提供的证明原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后未报到的应提供报到证原件1份,已报到的应提供由报到后档案管理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1份。
4、第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招聘岗位需有工作经历的,报考时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用工)合同或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缴费依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提供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原件各1份。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社信息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替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后,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综合政审考察,主要从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政审考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根据应聘者个人档案资料、政审考察材料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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