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8-86755760
18010531292
四川分校
【导读】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天津海事局面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0701002001、0701002002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四川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