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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下半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考查等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与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考试成绩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7天。

    7、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8、复检及替补: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人员体检是否合格以复检为准。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若遇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9、考核:学校将对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及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对考核和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10、公示结果: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方式

    应聘到相应岗位人员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其管理和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校人字〔2006〕24号)文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28-87650229 

监督电话:028-61800067(成都中医药大学监察处)

附件:2011下半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及专业一览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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