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张榜公示,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市农业局、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共同确定。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到市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监督电话:
市农业局纪检组 0816-2265704
十一、本公告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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