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1年考录务员(森林警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4)
2011-12-13 20:5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巴中人事考试网
6.持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所持学历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考生:考生所持学历如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8.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上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办公楼进行。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接受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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