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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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