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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导读】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班及211学校的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的相关人才需求信息,直接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联系。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附件1)。其中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有效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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