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川甘孜州考试录用113名公安特警公告(3)
2011-09-23 16:4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于9月29日前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1年9月23日—9月30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复审
已缴费并打印了准考证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1日至23日携带以下手续到甘孜州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2.《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3.毕业证、退伍证、运动员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
4. 以具备藏区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出具户籍证明。
5.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8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评。特警3、特警4职位需加试藏语文。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心理素质测试、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特警1职位、特警2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特警3、特警4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藏语文》,《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总成绩的1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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