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公开招考414名人民警察的公告(2)
2011-09-19 12:09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招警考试网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崇州监狱7名,雷马屏监狱6名,自贡监狱5名,凉山监狱20名,川西监狱2名,川中监狱6名,达州监狱8名,川南监狱5名,雅安监狱10名,邛崃监狱6名,攀西监狱8名,绵阳监狱5名,锦江监狱16名,嘉陵监狱15名,甘孜监狱10名,巴中监狱20名,五马坪监狱7名,宜宾监狱6名,成都病犯监狱24名,川东监狱18名,德阳监狱8名,省女子监狱30名,广元监狱4名,川北监狱3名,荞窝监狱9名,成都新犯转运站1名,眉州监狱3名,成都女子监狱16名,新源监狱2名,乐山监狱16名,阿坝监狱50名,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20名,金堂监狱21名,汉王山监狱7名,南溪监狱3名,至诚监狱13名,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4名。
招考职位名额和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1年下半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27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0日—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报考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0日—29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含自动化)、土木工程、服装设计与加工、动物医学、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剂、护理、心理学、藏语、彝语、艺体等专业的监狱系统急需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到3:1。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4日—2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