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2011下半年招考128名公务员的公告(3)
2011-09-16 17:0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www.gadj.gov.cn)、广安人才网(www.garc168.com)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12月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1年12月6日至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12月12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4.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1年12月16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人才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
5.笔试加分政策: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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