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公告(2)
2011-06-18 15:5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自贡人事考试网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负责,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县招考主管机关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
报考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70101—71901)的考生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报考卫生局所辖医疗卫生单位、乡镇计生站、县民政局所辖福利院护理岗位(72001—73701)的考生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报考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所辖事业单位岗位(73801—74601)的考生测试《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和《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参考书目》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考生可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和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购买,也可自行到书店购买。
2.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
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11年7月8日前提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3.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
其中上午8:00—9:30公共科目
10:00—12:00专业科目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统一于2011年7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和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6、查分,需查分的考生,请于7月15日下午5:00前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五楼)申请查分,7月18日公布查分结果。
(二)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招考主管机关按《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的规定和要求,将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一并于7月2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同一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高于3∶1、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在面试方案中划定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笔试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26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时效为资格审查截止前)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1年8月2日前(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1年8月3日至10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40%+公共科目成绩×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其空出的指标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包括计划生育法规)、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阅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而空出的指标,经县招考主管机关批准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