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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资阳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已发布

2024-03-15 09:11:1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导读】华图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sc.huatu.com/sydw/)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信息:2024年资阳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已发布,更多关于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事业编报名,事业编考试内容等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添加 客服号咨询!

  2024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发布,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全国联考、省内统考、市县级的招考,考试公告较多,但一般集中在上半年3月开始出公告,本次事业单位省内统考时间安排在4月20-21日,根据各地市具体情况组织笔试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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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阳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招考公告:资阳事业单位公告于资阳人事考试网及各地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点击查看2024四川事业单位公告

  招考岗位:资阳事业单位岗位表由各地市分别公布>>点击下载2024四川事业单位岗位汇总

  报名入口:资阳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2024四川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报名条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点击领取四川事业单位笔试资料包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职位调整-准考证打印-笔试-笔试加分-成绩查询-面试>>点击领取2024年时政资料模拟题

  笔试科目:详见各地市招考公告>>点击下载四川事业单位历年试卷及解析

  二、资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及报名入口

地市 公告 报名入口
自贡 查看 自贡人事考试网
攀枝花 查看 攀西人才网
遂宁 查看 遂宁人事考试网
阿坝 查看 阿坝人事考试网
宜宾 查看 宜宾人事考试网
泸州 查看 泸州人事考试网
雅安 查看 雅安人事考试网
绵阳 查看 绵阳人事考试网
广元 查看 广元人事考试网
南充 查看 南充人事考试网
内江 查看 内江人事考试网
成都 查看 成都人事考试网
巴中 查看 巴中人事考试网
资阳 查看 资阳人事考试网
乐山 查看 乐山人事考试网
广安 查看 广安人事考试网
甘孜 查看 甘孜人事考试网
达州 查看 达州人事考试网
凉山 查看 凉山人事考试网
德阳 查看 德阳人事考试网
眉山 查看 眉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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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阳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地市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成都 公基+职测 查看 查看
眉山 公基+职测 查看 查看
巴中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内江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广元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阿坝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资阳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广安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自贡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南充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乐山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达州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凉山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省属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遂宁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攀枝花 综合知识 查看 查看
德阳 公基+计算机 查看 查看
泸州 综合知识+职测 查看 查看
雅安 综合知识+职测 查看 查看
宜宾 心理+公基+职测/申论 查看 查看
绵阳 综合应用能力+职测 查看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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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事业单位笔试练习题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的方式包括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或遗嘱)、法定继承。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利;2. 继承权以人身关系为基础;3. 继承权的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如死亡、遗嘱)。

三、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1.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 继承权平等原则

3. 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

4. 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

5.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继承权的取得

根据继承遗产的方式不同,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1. 法定继承

(1)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又称无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①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②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产继承方式及分配

① 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②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③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2. 遗嘱继承

(1)概念

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特征

①遗嘱是单方、要式、死因法律行为② 遗嘱行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实施,不能代理③ 遗嘱是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的法律行为④ 遗嘱人独立的法律行为⑤ 遗嘱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适用条件

① 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② 不存在与之效力相冲突的遗赠抚养协议③ 遗嘱继承人没有放弃、丧失继承权、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形式及效力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依据公证程序订立,本身即有最强的证据效力。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须证人见证。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用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 遗赠

(1)概念

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2)特征

① 遗赠单方、要式法律行为② 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③ 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④ 遗赠须由受遗赠人本人接受,不得转让。⑤ 受遗赠人不是以继承方式取得财产。

4. 遗赠抚养协议

(1)概念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特征

①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有偿、要式法律行为。②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具有特殊性,遗赠人必须是自然人,一般是孤寡老人;扶养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受遗赠人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③ 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统一。④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

(3)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5. 代位继承

(1)概念

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特征

① 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②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③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④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⑤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6. 转继承

(1)概念

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2)特征

① 转继承实际是两个继承法律关系。② 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必须早于继承人的死亡时间。③ 转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包括死亡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而不限于晚辈直系血亲。④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五、继承权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但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六、继承权的保护

是指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他人侵害时,有请求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状态的权利。继承恢复请求权的内容包括:一是请求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和继承地位的权利,二是请求返还其继承标的即遗产的权利。

习题

1.(多选)根据《继承法》下列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有()

A.配偶

B.祖父母

C.丧偶儿媳对公婆进了主要抚养义务的

D.丧偶女婿

【答案】AC【解析】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2.(单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遗嘱应该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的是( )

A公证遗嘱、代书遗嘱

B.公证遗嘱、录音遗嘱

C.自书遗嘱、口头遗嘱

D.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答案】D【解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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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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