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17:35:1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文理学院欢迎您!
【导读】华图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sc.huatu.com/sydw/)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四川文理学院2023上半年行政管理人员招聘24名公告(2),更多关于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事业编报名,事业编考试内容等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添加客服号咨询!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行政管理岗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范围为高等学校教师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相关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6月18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3年6月19日18: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6月20日12︰00前申请查分(查分电话0818-2790069),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6月20日18︰00前电话回复报考者。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线下综合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学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最低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将于2023年6月20日20∶00前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8:00-18:00工作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提供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提供应聘者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或学历学位及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3)如应聘者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提示:请提前准备)。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其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正常进行。若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文理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对于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文理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人事处对综合评议通过人员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心理测评及综合考察。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文理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以四川文理学院在面试结束后发布的总成绩名单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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