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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行测常识知识:一根烟头引起的祸端

2022-03-16 14:36:5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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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行测常识知识:一根烟头引起的祸端

  高空抛物在今年3月份已经入刑法。刑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以身试法,11月底,一根烟头在燃烧的状态下,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的落在了一个婴儿车顶上,烫烂了车顶,掉入婴儿车内。当时,婴儿就在车内躺着,万幸的是婴儿家长发现婴儿车内冒烟,及时的将燃烧着的烟头丢出去,阻止了悲剧的发生。当时没有找到丢烟头的人,民警就决定通过查每个业主的DNA,找到丢烟头的人。小区内一位65岁的居民向某见无法逃脱罪责,就承认是自己将烟头从窗户处丢下来的,所幸造成的后果不严重,派出所民警对向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他向当事人道歉,以获得当事人的谅解。

  高空抛物危害很大,每年都会有人深受其害,但高空抛物却屡禁不止。2021年1月海南卢某将电脑显示屏从窗户丢下,判处其高空抛物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无独有偶,同月,深圳陈某因从窗户抛酒瓶、垃圾等物,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年,5月李某因与女友争吵,将花盆、窗框等物从4楼抛下,也构成了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且害人害己,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由于高空抛物可能致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因此最高可判处死刑。有研究数据表明,一个拇指大的石块,从4楼丢下的时候可能会砸破头皮,如果从25楼丢下来,可能会导致人当场死亡。楼层越高,加速度越大,杀伤力也就越大。

  由于高空抛物的人很难确定,因此在归责原则一般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依据法律规定先推定行为人是有过错,如果行为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假设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或者没有条件成为加害人,比如事发时自己不在建筑物中或者自己所在的位置在客观上无法造成当事人的损害等,或者最终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例题来练练手,学习和巩固一下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知识点。

  【试题演练】

  【单选】某日,上午11点,老李带着孙子在小区玩耍,到单元楼下被从天而降的酒瓶砸中,顿时血流不止。关于砸伤老李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单身,住该楼15层,事发时在公司上班,可以免责

  B.张某,年龄80岁,住在该楼一楼,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C.如果最终查出是牛某抛出的啤酒瓶,其他人也无法追偿

  D.一人侵权,全楼赔偿

  【答案】A

  【解析】如果能够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楼内,可以免责,事发时王某在公司上班,家中无人,可以免责,因此A正确;张某80岁,住在一楼,客观上无法造成高空抛物的损伤,因此张某可以免责;如果最终查出具体的侵权人,参与补偿的居民可以向具体侵权人追偿,因此C不对,D说法本身不对,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或者没有条件成为加害人,亦或是找到了具体的侵权人,都可以免责。因此答案选择A.

(编辑: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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