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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5)

2020-05-12 08:52:23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游仙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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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患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并伴有肺动脉高压、右心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者。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者。

  9.各种内分泌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伴有并发症致影响承担教学工作者。

  10.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

  11.血吸虫病未治愈者,晚期血丝虫病兼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

  12.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两耳语听力均低于2米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学前教育、音乐学教育。

  13.双眼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1000度者;一眼失明,另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者;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者。

  患有严重病理性眼球突出,严重眼疾如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等疾病,视神经疾病影响视力(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4.色觉异常者不能从事以下教学工作:

  美术、化工、学前教育、医学等专业(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15.血管闭塞性脉管炎、慢性骨髓炎、严重下肢静脉曲张、类风湿性嵴柱强直。

  16.重度腋臭、纹身者。

  17.未纳入本指导意见的其他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川教[2007]102号

  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近年来对《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的实际执行情况,现对有关条款做出以下调整:

  一、取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条第一款:“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的规定。对于教师入职身高要求,由录用教师单位在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

  二、除上述条款取消外,对于教师资格相关体检要求仍按《川教[2004]295号》文件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川教〔2010〕2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经研究,并商省卫生厅,现对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条款做出以下调整:

  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中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第二款:“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条款。

  调整为:“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

  此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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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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