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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7)

2013-09-15 14:35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网

【导读】2013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模拟试题答案及解析

  101.B【解析】考查要点是除斥期间的概念。法律为了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某些权利特设民事权利预定存续的一定期间。该期间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除斥期间。如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从除斥期间所适用的范围来看,其消灭的民事权利主要是形成权。与形成权相对的,还有请求权、抗辩权和支配权,这些权利都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进行的分类,体现了所有权、债权以及其他民事权利的权利属性。就本题而言,A项民事诉讼权利的消灭诉讼时效适用的后果,但诉讼时效仅仅消灭实体性诉讼权利,即胜诉权,不消灭程序性权利。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B。

  102.D【解析】公务员法第91条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故正确答案为D。

  103.D【解析】飞机的飞行主要是靠在飞行中空气对机翼的作用的;而火箭是靠火箭本身排出一股热气流,这些气流以高速喷出,所产生的反作用力,推动它向反方向前进。

  104.C【解析】考查要点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物权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由于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具有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如果物权变动无法为他人得知,必然难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因此,民法上对于物权变动必须进行公示。所谓公示,就是使他人可以察知物权变动的外在表现方式。一般来说,动产的变动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方式。但对于不动产,无法转移占有,故不动产物权均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所以,ABD不能成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105.C【解析】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故在本题中可理解为不承担民事责任。选C。

(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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