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14:24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21.【答案】C。解析:《独立宣言》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于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是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22.【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答案D正确。
23.【答案】D。解析:答案A符合《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的规定;答案B符合《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答案C符合《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答案D该分行以身高为由不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24.【答案】A。解析: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应选A。
25.【答案】C。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可知A选项错误,不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依照《宪法》第111条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所以D选项错误,不选。
26.【答案】B。解析:《宪法修正案(四)》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7.【答案】D。解析: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也应该与宪法的一般条文相同,因此A项正确。同时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者事项适用,因此B项正确;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者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当终止,因此C项正确。D项表述正好与A项相反,故为应选项。
28.【答案】B。解析:社会主义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29.【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第114条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言外之意,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自治地区自治公民担任的职务仅为行政首长,而其他职务则不限于自治地区实行自治的民族公民。故选C项。
30.【答案】D。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A项错误。
第6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B项错误。
第6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因此,C项错误。
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31.【答案】A。解析:单一制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现代国家,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有联邦和邦联两种。中国不是联邦也不是邦联,因为香港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并不是其作为经济政治实体其本身所固有的,所以是单一制,中国也只有一部宪法一套法律系统,所以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
32.【答案】B。解析: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故选B项。
33.【答案】C。解析:北齐时期正式设立大理寺,由廷尉扩大改称而成。
34.【答案】D。解析:《法经》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因此应选答案D。
35.【答案】C。解析:“读鞫”是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乞鞫”又叫复审,指读鞫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如果被告或其家属不服,可以要求重审,称为“乞鞫”。“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举劾是列举罪行、过失加以弹劾的制度。因此应选答案C。
36.【答案】D。解析:唐律将有关强奸、和奸、亲属相奸等犯罪规定在唐律12篇中的《杂律》中。《名例律》属于《唐律》的总则,规定的是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户婚律》规定的是户籍管理、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如继承、七出、三不去等。《贼盗律》规定的是恶性杀人、伤人的法律。
37.【答案】B。解析:“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西魏时期,当时编纂了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被称为《大统式》,该部“式”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它成为隋唐时期四种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律、令、格、式)。故选B项。
38.【答案】B。解析:宋朝的折杖法中,臀杖一共十等,即将封建制五刑中的笞刑和杖刑分别折成五等臀刑,总计十等。故选B项。
39.【答案】B。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故选B项。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排除A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实权领导机关和控制立法权的机关,但并不过问司法事宜。排除C项。国民大会是国民党形式上的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排除D项。
40.【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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