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华图教育APP直播职位库文库题库阅读|

微博微信QQ群问答师资

028-86755760
华图网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人事考试 > 四川政法干警考试 > 报考指导 > 2013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及试题(4)

2013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及试题(4)

2013-07-12 17:02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训

【导读】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政法干警QQ交流群:167210705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类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2.本代理与复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四)代理权的消灭

  (五)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2.狭义无权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诉讼时效和期限

  (一)时效的概念与种类

  (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诉讼时效的效力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5.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

  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期限

  1.期限的概念

  2.期限的确定与计算

  第二部分 物权

  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物权的客体

  1.物的概念与特征

  2.物的分类

  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

  (三)物权的类型

  1.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四)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五)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请求损害赔偿

(编辑:Paelin)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四川公务员考试免费辅导

公务员直播  时间:每周一

每周一公务员免费直播课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免费辅导课

事业单位  时间:每周二

每周二公务员免费直播课
四川教师公招免费辅导课

教师公招  时间:每周三

每周三教师公招免费直播课
四川银行金融农信社考试免费辅导课

银行金融  时间:每周四

每周四银行金融免费直播课
四川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备考活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