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0 10:46:5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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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轻便、快捷、价廉等优点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出于道路安全的考虑,全国很多城市出台了“限电”政策。这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支持者认为电动车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差,易发交通事故;电池污染大、不环保等。反对者认为电动车便捷,交管部门制定的限电政策与《交通安全法》违背,无权剥夺中低收入群体使用道路的权力。同时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落后,生产企业良莠不齐,较多质量问题也制约其发展。
2.答案提示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省力、方便的交通工具,自上市以来,受到我市广大群众的欢迎,市场销售良好。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也不断发生,电动自行车因此备受社会各界争议。权衡利弊得出,加强电动车市场管理,既符合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可有效减小电动车的事故风险,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市场管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禁止销售,切实防止事故风险。
(2)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严格上牌管理,同时打上钢印编号,统一管理。明确上牌登记办法,符合国家标准的,进行年审。
(3)加强路面安全监管。对路面巡查中发现的电动车带人、超速等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4)加强电动车电池的回收管理。可通过定点回收的办法,加强管理,防止废旧电动车电池随意处置,污染环境。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的有偿回收制度。
(5)加强道路安全教育。对电动车超速带来的安全隐患要让广大电动车主周知,使他们能够积极配合管理。
3.答案提示
管理电动自行车,应疏不应堵
电动自行车轻便、速度适中,安全、价廉、无噪音尾气污染,占用车位小,具有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优势,非常适合城市内单人短程出行,但我国很多城市却出台了“限电”政策。这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
只要想限制或禁止某些东西,相关部门总会罗列出诸多的理由,理由是不是充分,是不是合乎民意似乎并不太重要。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理由是:事故频繁,有诸多的安全隐患。而事实上,这样的“理由”并不充分。首先就违反2003年 10月全国人大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明确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划归非机动车范围,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并享受了与自行车一样的优惠待遇,不上牌不交费。并且,电动自行车真的就是安全隐患的“制造者”吗?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肇事仅仅是少数,没有管理部门所说的那么“糟糕”。这样简单地禁止,市民上班的交通问题如何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增加的负担又将如何解决?
因此,对于一种既有利也有弊、而民众又有大量需求的交通工具,城市管理者必须对其利弊进行全面权衡。在进行这种权衡时,政府需要坚持两个原则:首先,尊重民众的选择,不要轻易地断定民众的选择是不理性的、不正确的。相反,应当假定民众的选择可能是合理的、正确的,并在此基础上思考管制之策。政府轻率地禁止某样东西,zui省事,但往往失之于理。
其次,假如政府必须采取某种强制性措施,限制民众的选择,比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那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广泛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审慎地作出决策。在禁止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上,就应召开听证会,让厂家、消费者、交管部门、安全与环保专家就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作证,以此程序保证所作出的决策既合法合规、也合情合理。
由此我认为,从保证驾驶者生命安全,保障城市交通畅通及提高电动自行车质量的角度考虑,禁止上路的只是那些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而不是全部的电动自行车。
政府应要求有关生产厂商立即召回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给消费者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还购车款,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同时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向公众讲明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导致的危险,要求消费者尽快送还问题电动自行车。对拒不进行召回的厂商,政府应强制其进行召回,并予以处罚。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的监管,对不执行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厂家,要严厉查处。同时,加强道路安全教育和路面安全监管,使电动自行车行使既便捷又安全。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生事物会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和麻烦也会越来越多。为应对新情况、处理新问题,化解新矛盾的,政府部门应当是变主动为被动,改滞后为前瞻,建立起快速、理性、科学的反应机制与能力,而不是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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