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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江安2012年城区及周边部分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的公告(3)

2012-08-13 10:47:01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中国三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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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核加分

(一)获奖或荣誉称号加分

    1.自2007年以来,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命名)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职教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人民政府奖或科技进步奖,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人才示范岗、优秀教师(含村小负责人、乡村教师)、优秀兼职研训员、青少年活动中心优秀校外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含师德标兵、师德楷模、教书育人楷模)、爱岗敬业、学科带头人,教育质量考核获班级管理奖、学科教研奖、教学管理奖、学科奖、先进个人(含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研训员),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和承担主研工作的科研课题获奖的,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课题多次获奖的,同一称号(同一成果、同类荣誉)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2.自2007年以来,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奖者,片区级加1分(二等奖以上)、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教师风采大赛、课堂教育教学实录(光碟)赛、教学具(玩具)制作比赛、教学软件(课件)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者,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获指导奖或获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县级加0.5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其中,现场讲课赛(含教师基本功能力赛、教师技能赛)获省级以下一等奖者提高一个级别加分;同一赛课学科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多人获得同一奖项的,按级别分值与参与人数之比进行加分。
    3.自2007年以来,获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荣誉(不含论文评比和以校为单位发放的艰苦奋斗奖),县级加0.3分,市级加0.6分,省级加0.9分,国家级加1.2分。同一荣誉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连续工作经历加分(限县内报考教师)

    在村小(不含江安镇所辖洋坝村小、大桥口村小、黄泥村小)和佛耳小学、怡东小学、凤凰小学、何家坝小学、柏林小学、泥溪小学6所基点校连续工作至今的(不含工资编制在上列学校但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每工作一学年加0.3分(上述校、点间调整可连续计算年限)。受组织选派赴藏区、地震灾区支教的,每工作一学期加1分。

(三)年度考核“优秀”加分

    2007-2008学年度至今,年度考核结论“优秀”等次者,每学年加0.5分。

(四)学历加分

    报考中学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省教育厅认定的双专科视为本科)。
    以上1-4项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获奖或荣誉称号不予加分。

    七、聘用

    幼儿园教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考核加分;音乐、体育教师聘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核加分;其他学科教师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加分。
    根据聘用总成绩按学科选调名额(高中〈含职高〉、小学同一学科按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聘用,并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聘用总成绩相同的,以加分总分高低顺序聘用;加分总分相同的,分别以获奖加分、环境条件相对艰苦学校工作经历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学历加分的高低顺序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县内人员退回原单位工作,县外人员安排到乡镇缺编学校工作;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务期的,缴纳违约金10000元;聘用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的支教承诺书。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参加城区学校选调考试。
    幼儿园选调人员全部聘用安排在橙乡幼儿园工作;高中(含职高)、小学同一学科有两所及以上学校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和拟聘人员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校。
    外县拟聘用人员如不能正式调入的,在公示期满6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编制关系后再予聘用,不能如期解约的,不予聘用。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调人员中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只保留任职资格,暂按低一级职务层次确定岗位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后可再行竞聘相应职务岗位。

    八、组织、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22115,2631005,联系人:杨老师、肖老师。
附件:

1、《2012年江安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县内)

2、《2012年江安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县外)
   
四川华图关于历年教师招聘考试考情考务咨询热线:028-86088028-8001、8002、8003
       
  江安县人社局   江安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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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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