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一周时事政治热点汇总(38)
2012-01-12 15:52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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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设立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
针对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在记者站及人员管理、新闻采编规范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等问题,新闻出版总署专门设立全国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欢迎各界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记者站管理,完善记者站报道、通联和用人制度,对记者站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估考核,严禁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负责人,严格禁止记者站自行招聘记者和工作人员,严禁记者站从事发行和广告等经营活动,记者站不能私自设立网站和编发专刊。
“老有所养”将被纳入政府考核
国办26日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各地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就是“老有所养”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民政部门还将牵头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到2015年,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
5部门联合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
26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方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体组织协调,牵头组织约谈零售商和规范促销服务费工作。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牵头负责清理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税务部门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零售商开展税收检查并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和促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发展改革(物价)部门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
车购税过户等业务取消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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