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28-86755760
18010531292
四川分校
【导读】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深圳市行政机关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09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人员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特别说明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深圳院校、深圳生源,且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三)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为2010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四)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五)留学归来人员(含在国外、境外学习,下同)已毕业且毕业时间未满1年(以其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颁发时间起算)并符合职位其他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四川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模考